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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重金属精矿贸易仲裁处理规范》标准通过终审

    

导读: 日前,《重金属精矿贸易仲裁处理规范》标准终审会在安徽省铜陵市召开。会议由全国有色金属技术研究院标准专利中心副主任、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秘书长赵永善主持。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、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。来自全国有色金属行业的技术审查机构、第三方检测机构、相关评审单位40余人参加会议。

日前,《重金属精矿贸易仲裁处理规范》标准终审会在安徽省铜陵市召开。会议由全国有色金属技术研究院标准专利中心副主任、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秘书长赵永善主持。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、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。来自全国有色金属行业的技术审查机构、第三方检测机构、相关评审单位40余人参加会议。

本次会议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办,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办。会上,与会人员听取了《重金属精矿贸易仲裁处理规范》行业标准起草过程有关情况的介绍,并通过《重金属精矿贸易仲裁处理规范》标准的审定。

由于我国铜、铅、锌、锡等冶炼企业原料自给率低,需要大量采购国内和国外的原料,尤其是进口国外原料。为解决国际贸易中话语权低和贸易争端权益不对等的现实问题,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的要求,在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统一协调和指导下,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牵头《重金属精矿贸易仲裁处理规范》标准起草工作,其中铅锌精矿、锡精矿分别由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、云南锡业集团公司负责起草。

针对重金属精矿(铜、铅、锌、锡精矿)国内贸易时常出现无理要求仲裁、重复要求仲裁、仲裁结果扯皮等现象,为确保国际贸易仲裁的公平、公正和可执行性,起草编制人员历经两年多时间的调研、意见征集、数据征集及整理,于20173月正式开展《重金属精矿贸易仲裁处理规范》标准起草工作,完成期限为201812月。本标准主要分为仲裁协议、仲裁接受、仲裁机构、仲裁样品、仲裁结果应用、仲裁费用支付、仲裁协议和仲裁委托书、附则等八部分内容。

《重金属精矿贸易仲裁处理规范》标准的出台,不仅可以作为国内重金属精矿商务谈判的依据,还能够起到规范仲裁程序,保证仲裁公平、公正的作用。